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,每5年辦理1次,調查有效期限至111年12月底為止,調查係委託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辦理,調查事項採抽樣實地訪查方式辦理。
調查事項說明
(一)訪員執行實地訪問時,均會配戴訪員證或相關識別物品,並攜帶調查核定函副本,以做為證明及提供受訪者查詢之用。
(二)調查主要目的係作為政府制訂身心障礙者相關福利政策之參據,受訪資料依據統計法規定僅供統計用途,個別資料絕對保密,請放心並配合接受訪問。
(三)受訪者如對本調查有任何疑問,可由以下管道查證:
1、國立屏東科技大學:08-7703202轉7739。
2、屏東縣政府(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):08-7320415轉5445。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1-05|
{{ $t('FEZ005') }} 112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