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一、依據111年第71屆屏東縣運暨公教聯合運動會第1次籌備會
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111年第71屆屏東縣運暨公教聯合運動會(以下稱111年縣
運)謹訂於111年11月11日至13日(星期五、六、日)三天,
假屏東縣立田徑場等39個比賽場所(館)辦理33項運動競
賽。
三、111年縣運相關規定,請上網連結至「111年第71屆屏東縣
運暨公教聯合運動會」(屏東縣體育網,網址:
http://phtsport.eduweb.tw)參看,並詳閱技術手冊總則
及各項技術手冊,重點說明如下:
(一)註冊期限自111年9月8日至9月14日,另資料審查作業自
111年9月15日至16日止假屏東縣立體育發展中心競賽組
辦公室辦理。
(二)公教機關組:請機關組(本縣各局處機關、鄉鎮市公所含
代表會)註冊時,將貴屬參加人員造冊並經人事人員或縣
運業務承辦單位主管核章、連同報名表件送審。
(三)有關公(差)假核給及課務派代,請依下列原則辦理:
1、參賽或帶隊教師(練)准予公(差)假登記,公假時數由
組隊參賽單位(機關或學校)本權責核給;差旅費由組
隊參賽單位(機關或學校)自行負擔。
2、選手人數8人(含)以上,縣屬帶隊教師(練)准予2人課
務派代;選手人數7人以下,縣屬帶隊教師(練)准予1
人課務派代,惟以實際賽程為限;若無賽程者,課務
請自行調整,另參賽教師,課務請自行調整。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8-08|
{{ $t('FEZ005') }} 133|